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个部门关于支持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463号)和《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8号)等要求,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减少在渝企业市外户籍员工(以下简称外地员工)流动,确保群众健康安全,实现企业生产有序,促进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经市政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持续经营生产留工留岗
(一)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技能培训。鼓励企业持续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涉及民生商贸的主要商业综合体、各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快递网点等持续营业。对于春节期间到岗工作的员工,要依照有关规定,按节假日加班落实其薪酬待遇。鼓励企业结合需要灵活安排员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区县〕,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用工保障和临时性岗位开发。强化实施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加强对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开发一批消杀防疫、社区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登记失业城乡劳动者。(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前进行岗位对接和就业服务。持续不间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通过智能就业平台等渠道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将节日期间留渝求职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面向重点群体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帮助其提前锁定就业岗位,促进其留渝就业。(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
二、加强留渝外地员工等群体关心关爱
(一)支持企业引导外地员工留渝过年。对安排外地员工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元“留岗红包”的本市各类企业,根据其在岗稳定就业和参保缴费情况,采取“先发后补”方式,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由政府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对未在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自定标准,自行出资发放。对安排市外户籍见习人员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元“留岗红包”的本市就业见习基地,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由政府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套资金,自行制定更高发放标准,体现对留渝外地员工的关爱。(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要针对留渝外地员工组织开展慰问活动,提供帮扶和援助。对于因疫情原因,亲人未返乡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以及各类生活困难群体,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金,开展慰问、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留渝外地员工生活保障。各用人单位要做好外地员工留渝过年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时间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食宿的,原则上在春节期间继续提供;未能提供食宿的,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区县、工业园区等,可自行出台相关补助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网络拜年、网络团拜会等非聚集类文化娱乐活动。鼓励景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持续向公众开放。(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区县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加强统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鼓励外地员工留渝过年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全力降低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二)强化组织实施。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要做好资金保障,符合现行政策的,按原渠道解决;一次性留工补贴等新增经费,按企业参保关系,由市与区县分级承担。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按照责任分工,对标对表细化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群团组织、企业和员工广泛参与,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要把留渝过年的脱贫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员、留守困难人员等群体以及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要产业链相关企业作为重点,持续开展跟踪服务。组织开展好“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通过送温暖留心、强政策留岗、稳生产留工、优服务留人。开展监测分析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准确把握企业开工复工和人员流动情况,建立数据台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和重要情况。
(四)加强宣传引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加强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广泛宣传鼓励外地员工留渝过年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着力营造良好氛围,让留渝外地员工感受到重庆的温暖,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联系人:吴飞
联系电话:88633885,1512390854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总工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