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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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青年就业见习银行专户管理的通知(渝人才办〔202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中心),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创业就业和人才中心: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 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9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发展,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解决广大见习基地实际需求,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供更加便利、通畅的资金发放及到账证明,同时提高审核资金发放的准确性,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 2021 年 12 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合作银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服务内容

就业见习合作银行为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提供账户设立、基本生活费发放、流水匹配、补贴接收、证明出具、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

三、见习基地开设专户要求

(一)新增备案成功的就业见习基地,可选择以上三家合作银行之一开展青年就业见习银行相关服务。

(二)已开设银行专户(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见习基地,为确保历年补贴申报相关数据的存储、完整性,以及资金使用安全性,原则上不能更改专户银行。

(三)见习基地资格撤消后需重新备案成为见习基地的,原则上延用之前的专户银行及账号。

(四)见习基地申请的见习银行专户,仅用于开展就业见习相关业务,超出见习业务范围的服务内容,需按照专户银行相关管理规定及服务标准执行。

联系人:张 松 86898652

       刘 丹 86833503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